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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

日期:2015-05-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印发给你们,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3月21日原财政部税务总局检发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同时废止。

附件:营业税税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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