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2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