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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日期:2018-05-08

京地税纳〔2017〕29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要求,加快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步伐,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北京地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一)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1.减少办税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已办理人数等排队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推动移动办税,建立北京地税企业号,服务大企业、市区重点税源户,完善北京地税订阅号办税服务功能,服务小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在银行端APP嵌入相关功能,并进一步完善在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中涉税服务内容。针对办税“波峰”“波谷”情况,在办税“波峰”期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复核时间;实行由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上传涉税资料,开展网络预审,推行限时办理制度,减少纳税人窗口等候时间;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大力推行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简化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轻负担。
    3.提高纳税申报质量。重新梳理申报业务流程,理清岗位职责,制发操作指引,统一工作标准,开展不同形式的操作培训。调查统计区(分)局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申报功能发现的问题,从政策、系统两方面研究解决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数据的校验、反馈和提醒服务,减少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针对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情况,完善申报客户端系统,向填报有误的纳税人即时推送校验结果,通过提示语句引导纳税人正确申报。在tax861网站设置企业所得税专题,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文件,正确使用申报系统,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二)创新服务,积聚智慧税务
    4.实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网上打印。纳税人通过已缴税信息、支付宝等方式,线上核准纳税人身份,实现网上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展个人所得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预填报工作,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5.实现补录信息网上办理。利用“数字一证通”在工商部门发放的优势,完善互联网地税局登记模块与金税三期系统的衔接,方便新设立企业网上实现登记信息补录及税费种认定工作。
    6.简化信息变更程序。探索存量换证企业简化三方协议重新签署的途径,减轻纳税人再次上门的负担。
    7.升级改造服务平台。协助做好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支持对全国纳税人开展咨询、宣传、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服务,同时统一整合办税服务入口,通过与纳税人的多元化互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8.规范统一咨询服务。引入北京纳税人网智能咨询回答系统,增强咨询解答时效性。不断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库建设,发挥税收业务知识库优势,增强咨询电话、网站、移动端咨询答复的准确性。
    (三)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9.推行印花税网上申报。对于每份凭证应纳税额未超过500元的,可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完税,解决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贴花程序繁琐等问题。
    10.加速实名办税进程。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继续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制。
    11.推进办税制度改革。加强整体协调和业务统筹,促进分税种、分业务设置服务事项办税模式的转变,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探索推行信用管税办税制度,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制度。
    12.扩大区域通办范围。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13.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14.开展多维度税收宣传。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办好税收政策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特色栏目。充分发挥网站及“两微一端”、映客直播北京地税专栏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尝试利用地铁、公交、社区等户外宣传平台,实现税收宣传全覆盖。
    15.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在做好网上纳税人学堂的同时,建设移动纳税人学堂,强化微信、微博等移动功能应用,方便纳税人及时知晓最新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全时段的网上、移动辅导服务。加强实体纳税人学堂建设,运用纳税辅导师资库资源,针对纳税人需求开展多样化培训,发挥现场互动优势,加深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掌握。
    (四)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16.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积极推行《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健全税务检查、处罚告知、处罚听证、集体审议、作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修订完善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17.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体现执法公平,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编写税收案例,指导基层税务行政执法实践。
    18.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完善委托国税机关代征个体工商户相关税费工作机制,协助国税机关部署金税三期系统相关功能;协助国税机关开发完善外网申报、集贸市场委托代征相关功能;建立代征情况定期统计反馈机制和减免税核准等相关事项国地税文书流转工作机制;建立处罚、争议处理、稽查等后续合作管理机制。
    19.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20.健全纳税人需求调查机制。利用现有微信、咨询辅助平台、网站纳税人需求调查栏目、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按季度调查纳税人需求。利用第三方调查机构,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纳税人需求调查,分类汇总,提出改进措施,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21.加强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利用12366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系统,加速投诉处理,并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指导工作改进。强化责任追究,实施典型案例通报,充分利用现有案例开展分析、培训,预防和化解纳税服务争议,提高应对水平和能力,持续改进工作。
    (五)合力共赢,构建协作税务
    22.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居民企业网上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3.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全面整合国税局、地税局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联合开展遵从合作、风险提示、下户走访、风险分析应对、税收辅导、涉税诉求应对等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24.扩大社会合作范围。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研究探索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具备网络安全环境区域,部署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研究拓展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功能,探索自助办税终端与银行缴税的功能整合。
    25.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各项税收举措。配合税务总局做好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工作,走访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重点企业,了解纳税人需求。发布“一带一路”税收指南。配合市国税局,优化完善“京津冀综合税务服务网”功能,巩固税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积极探索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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